2021年离婚的有没有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自己写还是律师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2021年离婚的有没有离婚证书?
- 为什么在民政局公正的离婚协议书中的房屋产权归属房产局不认可?
- 请问离婚10年,离婚协议找不到了,民政局有备份吗?什么手续可以复印?
- 离婚协议书掉了一定要去当地民政局补办吗?
2021年离婚的有没有离婚证书?
肯定有,如果协议离婚,没去民政局办就没有离婚证
一般自愿离婚的都有离婚证书。
离婚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通过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最后工作人员核实完信息后,办理离婚手续,发给双方离婚证;
第二种是一方非自愿离婚,就是起诉离婚,法院会调解,调解不成再宣判,有结果以后法院会发给当事人调解书或者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这两个都是法律文书,具有和离婚证同等作用,不会再发离婚证。
有的,像结婚证一样的,只不过上面写的是离婚证
为什么在民政局公正的离婚协议书中的房屋产权归属房产局不认可?
正常双方协议后应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或者办理更名过户可以持双方协议经法院诉讼!
请问离婚10年,离婚协议找不到了,民政局有备份吗?什么手续可以复印?
在夫妻俩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候,民政部门会要求夫妻俩书写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夫妻俩一人一份,还有一份存档在民政部门备案。 离婚协议丢失,可以由当事人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当初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部门,申请复印存档的离婚协议,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己开放的档案。
离婚协议书掉了一定要去当地民政局补办吗?
离婚协议书本身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自持有一份,另一份存档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 当事人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可以有当事人持身份证,离婚证,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复印存档的那一份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部门档案管理章
当事人应该去当事人当初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凭当事人的离婚证及身份证补办(调取复印)离婚协议书,不能去任意的民政部门补办(尚未全国联网)。 《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协议书自己写还是律师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